原標題: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
在建黨99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舉行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全黨毫不動搖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繼續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貫徹落實好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斷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組織路線,需要全黨同志高度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也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機制作保障。
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對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不斷深化對黨的組織路線的認識,形成新時代的黨的組織路線,為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組織制度是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貫徹落實的必然保障
每個政黨都要依據一定的原則和制度,采取特定的形式把它的成員組織起來,維護黨內秩序并保證組織活動有效開展,以實現它的歷史使命和各個時期的任務。我們黨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建立起來的政黨,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始終高度重視并不斷完善黨的組織制度建設。早在黨的一大黨綱中就對組織設置與組織運行專門進行規定,黨的二大除了在我們黨第一部黨章明確規定黨籍制度、組織構建、會議辦法,同時通過的《組織章程決議案》專門規定了黨的組織七項重大原則,此后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時期逐漸形成了黨的科學組織制度和不斷推進黨的各項事業順利發展。
黨的組織制度體現了政黨的組織原則,直接決定黨的組織形態,為按照新時代組織路線建立組織、規范組織、發展組織、提高組織力提供制度保障。黨的組織制度的重要性從現行黨章的內容就可見一斑。黨章第二章專章規定了黨的組織制度,主要包括黨的民主集中制、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的選舉制度和巡視制度等;黨章中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組是直接以黨的組織建設為內容的章節;總綱和黨員、領導干部、紀律部分也有從不同角度、在不同方面涉及黨的組織建設的制度安排。當然,黨章中關于組織制度的要求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必須通過黨內法規制度加以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針對黨的組織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深化黨的偉大自我革命,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黨的組織體系、完善選人用人標準和工作機制、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和組織生活制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制定和修訂了一大批黨內法規,推動了黨的組織制度的不斷完善。
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重點在于健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組織制度。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這一根本組織原則,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健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組織制度作為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納入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之中。健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組織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的首要原則是“四個服從”,在“四個服從”中,最為關鍵的是全黨服從中央,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要不折不扣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組織制度,才能更好凝聚全黨智慧、匯集全黨力量,不斷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推進組織制度建設,規范黨的組織體系
我們黨是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由包括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和黨組在內組成的組織體系。進一步明確黨的各級各類組織的功能定位,規范其產生和職責,這是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組織制度基礎,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動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提供最重要的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完善了關于各級各類黨組織的基礎性、主干性黨內法規制度,發揮了黨的組織法規的整體合力,組織法規制度體系初步形成。
黨中央是大腦和中樞,是統攬全局的決策者和協調各方的領導者,中央和國家機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黨的工作機關是黨執政的重要載體,通過《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強化了其作為實施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政治機關的定位,規范黨的工作機關設立、職責和運行。黨組在黨的組織體系中具有特殊地位,是黨對非黨組織實施領導的重要組織形式,通過《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充實了黨組職責,實現黨組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進一步明確了黨組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
地方黨委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中間段”,一方面在中央和基層組織之間起著承上啟下和上通下達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是本地區的領導核心。通過制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突出地方黨委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健全地方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礎,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貫徹落實。
基層黨組織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陸續通過并實施《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分領域推進農村、社區、國企、機關、高校和各類學校、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引領基層各類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中共中央政治局剛剛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補足黨內選舉制度規定的短板,對于加強對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選舉產生的黨組織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對于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組織制度建設,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黨的每個組織都在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方面擔負著重要職責,要通過黨內的制度安排把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具體落實到黨和國家各項工作中,形成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黨組全面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完善堅持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陸續制定或修訂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政協黨的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等。這些制度健全了黨中央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的各方面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全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督促檢查,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的督查問責機制,確保全黨團結統一、行動一致。
從廣義而言,組織制度建設還涵蓋干部制度、人才政策、黨員干部的教育制度等,因而組織制度的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圍繞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按照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補齊各種制度的短板,形成長效機制,努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組織制度體系。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黨委一方面要繼續按照中央要求,進一步加強包括組織設置、組織生活、組織運行、組織管理、組織監督等配套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同時要按照《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的要求強化執行意識、壓實執行責任,切實提高各項制度的執行力,維護各項組織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